日前,多家信用卡调整了收费政策,包括为持卡人提供免费的信用卡交易提醒及余额变动通知服务、免收持卡人转出信用卡溢缴款至境内本人本行账户的手续费、建立信用卡普卡和金卡年费补刷机制等。

  尤其在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方面,多家银行对其进行了调整。容时服务,即发卡银行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容差服务,即在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业内人士谈到,随着信用卡行业的发展,如今中国信用卡与支付市场已经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前的信用卡收费标准也已经过时。本轮信用卡减费让利,不仅惠企利民,也是大势所趋。

  信用卡集中让利

  日前,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再次对信用卡服务进行减费让利,其中包括转账转出手续费、信用卡换卡、补发卡手续费等多项费用的限时减免。中国银行称,本次部分费用减免为阶段性费用优惠,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不仅国有银行,部分中小银行也在近期公布了信用卡减费让利的消息。

  如江苏银行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免费的信用卡交易提醒及余额变动通知服务,并提供信用卡年费减免服务,客户在互联网渠道申领江苏银行信用卡免前2年年费,当期消费3笔或消费金额满3000元的持卡人可免次年年费;针对持卡人因为忘记刷卡消费,导致被系统扣收年费的情况,江苏银行给出了一次减免机会,允许江苏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年费出账后6个月内申请补刷,年费将在申请减免后,于当期信用卡还款日系统清算后退回至客户原信用卡账户中。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多家银行发布了减费让利的公告,主要还是为了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相关倡议,减费让利是通过价格调整来为金融消费者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手段。

  此前,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通过多项政策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降费政策、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10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鼓励商业银行对部分服务价格减项降费、综合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其中便提出了取消商业汇票工本费、降低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减免个人存款账户对账单打印费、对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实施成本定价方式和综合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等倡议。

  “在减费让利方面,银行后续可以运用科技手段简化的办事流程,从根源上减少收费类目;还可以定期公布减费让利的具体成绩,使得减费让利之间的行业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形成良性的行业氛围。”苏筱芮说。

  容时容差服务调整是重点

  记者梳理发现,在本轮减费让利的过程中,多家银行提到了调整容时容差服务。

  如平安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还款容差调整的公告,称自今年12月21日起,该行信用卡还款容差由30元(含人民币30元或美金6元)调整至100元(含人民币100元或美金20元),且该服务无须主动申请。

  在容时服务上,江苏银行为该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3天的还款宽限期。在容差服务上,江苏银行将调整容差服务限定金额下限至100元(或等值外币),持卡人当期未全额还款,且未归还部分小于限定金额,视同持卡人正常全额还款,并通过官微、门户网首页重要公告栏、门户网收费价目公示栏,以及营业网点电子宣传屏发布该行执行标准及执行时间。

  10月底,六大国有银行便发布了减费让利措施,其中也多次提到了对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的调整。

  记者注意到,《倡议书》也鼓励商业银行建立信用卡容时、容差服务机制。《倡议书》提出,“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如提供3天的还款宽限期服务。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未全额还款,且未归还部分小于限定金额,限定金额一般不低于100元(或等值外币)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正常全额还款。发卡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已为持卡人提供其他同类型优惠服务的除外。”

  资深信用卡专家董峥认为,此次《倡议书》中针对信用卡业务部分,一方面再次强调发卡银行将继续巩固现有的服务项目,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这次倡议,对容差服务与计息方式相结合进行一次更为大胆的改进,既扩大了容差金额,又解决了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计息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与用户之间的矛盾,将服务做得更完善有效。

  “客观来说,容时容差服务,在2013年设立时其出发点是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即如果持卡人在还款日因故未能及时还款,或者还款时有零头未能还完时,均视同为按期全额还款。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以及持卡用户对业务要求越来越高,容时容差服务也面临着升级的问题。”董峥表示。

  董峥建议,在容时服务中,不应该仅停留在“+n日”上,可以考虑在此基础上加上必要的提醒服务,即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提醒持卡用户已经进入“容时”服务,尽快完成还款。

  在董峥看来,容时服务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于可能上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而目前对于上报个人征信系统的标准、时间,发卡银行各不相同,让信用卡用户难以适从。因此,在上报个人征信系统这个问题上应该统一上报时间,并根据信用卡用户的还款情况进行个性化甄别,最终决定是否上报个人征信系统,还要考虑为偶然过失造成的逾期提供自我纠错的时间,其间提供多次提醒服务,以便于信用卡用户及时纠错进行还款。

  “在容差服务方面,随着信用卡授信额度越来越高,还款金额也相应更多,如果还以容差金额10元作为标准确实显得过低。”董峥建议,对于容差服务的还款金额可以设定一个比例,在该比例之下采取“未偿还部分计息”的方式,而超过这个比例仍然采取“全额计息”。“这个比例可以考虑设定为10%。还款日归还金额等于或超过应还款金额的90%,即按照未还款金额计息,可计息部分只有总额不高于10%;如果归还金额不足应还款金额90%的时候,则按照全额计息方式。”